关于印发开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通知(汴人社〔2013〕132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企业联合会/开封市企业家协会
开封市工商业联合会
文 件 汴人社〔2013〕132号 ──────────────────────── 关于印发《开封市协调劳动关系 三方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了有效协调我市劳动关系,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建立开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 封 市 总 工 会 开封市企业联合会/开封市企业家协会 开封市工商业联合会 开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 为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沟通与协商,规范三方机制运行,推进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以下简称“市三方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实体化建设,实现三方工作的常态化,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市三方会议制度。 一、市三方会议组成 (一)市三方会议由政府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组成。成员单位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和市工商业联合会。 市三方会议由政府方牵头,设主任、副主任、成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主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 市三方会议成员由各方负责协调劳动关系职责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原则上三方人数相等。其中,政府方成员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调解仲裁)科、办公室、信访办、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规划调配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民工工作科、养老保险科、医疗和工伤保险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工方成员为市总工会法制部、办公室、组织部、生产部、保障部、女工部等机构负责人。企业方成员为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工商联经联部、组织部、行业商会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及成员的调整或增补经市三方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二)市三方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召开三方工作会议和日常工作。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及工作人员若干,由三方分别派员参加。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调解仲裁)科,办公室主任由劳动关系(调解仲裁)科科长担任。 二、市三方会议职责 (一)研究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政策和制度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协调三方的政策主张和立场,对劳动关系法律、法规、规章与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二)通报交流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市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领域带有全面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形成共识,提出对策、建议和意见。 (三)健全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完善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区域性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和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处置机制,共同研究应对措施,提出意见建议,协调采取一致行动,及时稳妥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四)对各县区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推动三方机制、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建设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强同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和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联系和沟通,探索创新劳动关系管理模式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协同机制。 (六)加强与省三方会议、兄弟地市三方会议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有关活动。宣传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借鉴学习先进地区协调劳动关系的做法和经验,组织检查、交流、培训等活动,扩大我市三方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作用和影响。 三、协调内容 (一)推进实施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二)依法妥善处理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问题; (三)稳妥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四)推动实施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劳动标准; (五)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六)推动企业民主管理; (七)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的建设; (八)研究解决劳动关系其他有关问题。 四、工作原则 (一)合法、公正、及时原则; (二)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原则; (三)相互理解、尊重、信任、包容、支持、合作原则; (四)平等协商原则。 五、会议形式 根据不同的议题,确定召开不同形式的工作会议和参会人员。市三方会议工作会议分全市三方工作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主任会议和办公室主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