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证书管理号编制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汴人社〔2013〕126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汴人社〔2013〕126号
关于做好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证书》证书管理号编制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自
一、证书编号及管理
(一)《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制流水号,一证一号。证书发放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各单位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编码规则》(详见***1)、《开封市行政区划代码表》(详见***2)、《开封市市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各主管部门编码》(详见***3)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逐一编制证书管理号,将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身份识别编码,一人一号,不得重复。证书管理号与本人身份证号一一对应,便于管理。
(二)空白证书按发放渠道自下而上逐级申领。原则上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统一办理、逐级申领。
(三)证书内页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由颁证单位加盖钢印视为有效。证书登记、审验等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证书》主要用于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切实利益。各县(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证书发放与管理工作,建立证书管理联络员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证书管理措施,确保证书管理规范有序。
(二)今年是新版证书启用的第一年,证书管理号的编制及上报工作量大,协调事项多。各县(区)、各部门要站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精心策划,加强协调,扎实工作,准确掌握本县(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核准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提供基础数据资料。
(三)按时上报有关资料。各县(区)、各部门需将以下资料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职称科:
1.《开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联络信息备案表》(详见***4),需填写联络员的单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
2.《开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汇总表》(详见***5),需填写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管理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等信息。
上述两种表格需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职称科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fzgb1@126.com。
联系人:王 磊 刘 闯
联系电话:3666***6
3.开封市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各主管单位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