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意见(汴人社〔2013〕100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汴人社〔2013〕100号 关于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 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意见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汴政〔2011〕4号)和汴政〔2012〕5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现对充实网格工作人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两网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新的监管模式有利于推动有效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力量,提高劳动保障监管效率;有利于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源头治理、动态监管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监察管理体制,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政府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的必然要求,对于实现体面劳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尽快配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工作人员 2012年11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的意见》(汴人社〔2012〕122号)对落实网格工作人员已提出明确要求,但目前全市各县区未能按照要求配齐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直接影响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整体推进,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汴政〔2012〕56号文件精神,按照每个乡镇办事处至少配备1名专职监察员,2名以上监察协管员,三级网格2名监察协管员,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监察网格要求,尽快充实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积极协调同级财政、编制部门,争取在人员、经费上予以支持,也可以利用就业资金开发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按规定配齐网格协管员,各县区要在2013年10月底前配齐各级网格工作人员。 三、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目标检查考核 市人社局将对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网格劳动监察协管员配备情况将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要求配备网格工作人员,检查考核不达标,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要求、影响全市“两网化”工作运行的单位,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并对相关领导实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