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汴人社〔2013〕75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汴人社〔2013〕75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组干)科,驻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3〕19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考点设置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级别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考点设在开封市(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办法 开封考区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采用机读卡报名和数码照相采集信息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及缴费时间为至。 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对本单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于至5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服务大厅考试窗口按报名人数领取《报名信息卡》,《报名信息卡》领取后由考生本人填涂(填涂报名信息卡须知见***1)。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按级别、专业打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2)、《报名信息卡》、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服务大厅考试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考生的信息采集时间另行通知。 省直和中央驻汴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40元;实行数码照相的考区,每位考生交纳数码照相和信息卡工本费12元。 五、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单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