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汴人社〔2013〕6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汴人社〔2013〕6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设置及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施行)〉的通知》(汴办〔2010〕44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汴人社〔2012〕1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 (二)至,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审核、报送材料; (三)至3月10 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材料、组织审核、核准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四)至,对已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原则确定拟聘人员进行聘用。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报告; (二)《开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证明材料; (四)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主要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 三、具体要求 (一)严格按照《开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对照,具有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事业单位可申报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无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事业单位,待具备条件时可随时申报。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工作,严格政策,严肃纪律,精心组织,稳慎实施。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调整晋升岗位等级。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8—3666682 3666***9 联 系 人:高 莉 时雪峰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