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开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汴事业设岗办〔2011〕1号
────────────────────────
关于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开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汴办〔2010〕44号)和《开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汴人社〔2010〕52号)精神,经研究,拟于近期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11年11月28日—2011年12月20日。
二、检查验收范围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
三、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以操作规范、程序完备、材料齐全、管理有序为标准,重点验收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工资兑现、聘后管理等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成立工作组织,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及政策学习;
(二)岗位设置方案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是否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岗位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内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制定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和岗位聘用过程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职工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关会议、集体研究记录及公开公示、征求意见等情况;
(四)岗位聘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岗位说明书、聘用合同及其签订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规定;
(五)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工作认定,是否兑现了工资;
(六)是否建立了信息数据库,实行了信息化管理;
(七)档案材料是否整理归档、装订成册;
(八)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四、检查验收方式
(一)单位自查。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检、自我完善,写出工作总结报主管部门;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后,写出工作总结,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检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五、有关要求
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查找问题、完善政策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入轨运行,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各县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明确工作任务与人员,按照检查验收的有关内容及要求,认真抓好本县区、本部门和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检查验收工作;要实事求是,找准问题,研究对策,搞好整改,确保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检查验收情况,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组织严密、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态度消极、敷衍应付、未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 验收 通知 |
开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