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投资千万元储备人才
为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沁水县从2005年开始实行储备大学生政策,现有在岗大学生储备人才320名,按每月社会平均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发放工资,同时缴纳社会保险。每年对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及社会保险总额可达到1000万元。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储备范围由全员储备到选拔性储备,选聘方式、管理模式和待遇等方面也在逐年改进。 今年,为了满足基层人才需求,该县拓展和延伸了此项政策,财政继续投资千万元,在做好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选拔储备大学生的同时,另外还为4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每村选聘一名储备大学生。两者在聘期及待遇方面均有所不同:一是聘期不同。普通储备大学生聘期两年,不可续聘;驻村选聘大学生聘用期限同村级组织任期一致,聘用期满后可再延长一个聘用期。二是待遇方面,选聘储备大学生驻村聘用期间除享受储备大学生的待遇外,同时享受农村副职干部每年6000元工资待遇,并按偏远乡(镇)标准增加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如其考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储备期间可计算连续工龄。竞选上村“两委”主干的按规定享受待遇。 这一举措不仅为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充实了后备力量,更有效缓解了该县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直接促进了全县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