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提高企业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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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近日,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阳城县社保所对全县企业离休干部护理费进行调整。据统计,此次共为4人调整了企业离休干部护理费,月增加护理费2400元。 具体调整标准为: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8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00元;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0元;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00元;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企业离休干部护理费提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离休干部的关怀,企业社保所工作人员表示将认真把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护理费发放到离休人员的手中。(阳城县人社局社保所 原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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