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社保所推出三项制度加强基金风险防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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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针对企业养老保险风险防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阳城县社保所创新推出三项制度,着力防范和化解经办运行风险,确保了基金安全平稳。 一是建立业务经办授权和报告制度。严格实行业务经办分级授权管理,变更原参保信息、注销手续、申请补缴业务必须层层报告并审核签字确认,发生操作失误造成基金、群众切身利益受损的逐级追查问责承担责任。 二是施行民主公开议事决策制度。经办工作中,遇到涉及信访、待遇审核标准难认定、历史遗留问题等,经办工作人员必须向群众作出解释说明,在详细登记事项缘由并及时提交业务研讨会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三是推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因经办工作发生的意见冲突、在基金征缴或发放工作中发现的数据异常,应第一时间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处置情况,同时向当事群众说明情况作出办理时限承诺,有效遏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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