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现全省首例贫困人口在省级医疗机构三项保险待遇一站式直接结算
4月10日,是家住陵川县杨村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赵师傅出院的日子,在山西省人民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时,工作人员告诉他,晋城市在全省首家开通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三项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的费用,可全部在省人民医院直接完成结算,不需要再回晋城报销任何费用了。 赵师傅于2018年3月15日因患直肠恶性***,在省人民医院住院27天,医疗费用共计***207元,经结算,此次费用由基本医保支付35041元,大病保险支付17468元,补充保险支付4844元,三项保险共计报销57353元,个人只需支付6854元,报销比例达89%。赵师傅高兴地说:“真没想到,在省人民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能有这么高,还能直接报销,不用自己垫钱,党的医保的惠民政策真好。 在没有开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保险”省级医疗机构“一站式”直接结算服务前,赵师傅只能在省人民医院直接报销应由基本医保支付的医疗费用,应由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支付的22312元还需由个人先行垫付,随后再持住院病历、***等相关手续回我市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报销。这样就会因费用压力大,报销周期长,给家庭带来较为沉重的经济压力。 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项保险待遇能够实现省级医疗机构“一站式”直接算,主要得益于来自以下三个方面的支持: 一、惠民政策够给力 2017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晋城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保障帮扶新政,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支出型贫困问题,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进行医疗费用报销。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自付住院实行“136”控制机制,即县域内医院住院费用个人年度合规费用负担总额不超过1000元,市级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医院不超过6000元,超过部分由医保基金兜底报销;医保目录外的费用,由省财政和县财政给每位参保贫困人员出资50元,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对患者住院医保目录外费用再报销85%,个人自付15%。在此基础上,我市进一步提高待遇水平,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支付比例由75%提高至78%。 二、信息系统建设快 我市于2017年10月在全省第一家整合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启用了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率先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三保险”的“一站式”直接结算。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进行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的优化和升级改造, 4月份,又在全省首家实现了省级医院 “一站式”直接结算,进一步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垫资、跑腿”问题。 三、服务衔接无死角 在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面,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积极同扶贫部门对接,核对确认贫困人口名单,同民政、财政部门申请个人缴费的补助资金,确保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在医疗费用结算方面,承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保险”医疗帮扶的市、县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相互签订服务协议,多次召开医疗帮扶政策落实及工作衔接会议,就做好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就医服务方面,各定点医疗机构开设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结算绿色通道,开辟费用结算专用窗口、建立贫困人口专用病房、以及先诊疗、后付费等特色医疗服务。 目前,全市69023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可在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三保险”医疗费用,更加便捷地享受新的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