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开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开封市职业教育
教学专家评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汴职评组〔2011〕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全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75号)和《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职评组〔2010〕2号)精神,结合我市职业教育的实际,现就在我市开展2010—2011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申报推荐的范围和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教育科研等单位中,长期在第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科研的在岗人员。
二、申报推荐名额
省分配给我市的2010—2011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指标为中等职业学校2名、高等职业院校1名、技师(技工)院校1名,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职业教育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队伍规模及素质、能力等因素,重视教学、管理、科研各专业上报比例的平衡性,重点放在教学专业,申报推荐人选。
三、申报推荐条件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实施意见的通知》(***一)中对职业教育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的基本评审条件进行推荐。
四、申报推荐程序
按照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推荐单位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推荐候选人。被推荐的人选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应将主要业绩等情况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报县(区)、市直主管部门进行逐人资格审查和考核,或组织评委会评审,写出考核报告,按要求确定推荐候选人。
五、申报推荐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二),在申报类别一栏填写为: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或教学科研;提交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资或管理干部培训证书、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论著、获奖项目证书、证件、受表彰荣誉证书、证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二)单位推荐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本人近五年以来年度考核、业绩考核材料、《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三)和推荐报告各一份。
(三)要求:申报人员上报的刊物发表的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获奖项目证书、证件、受表彰荣誉证书、证件等;以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装订成册一套。另附清单一份(***四、五),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上述材料中,***二、三、四、五均可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lss.gov.cn)业务专栏“专业技术人才”栏目中: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纸张,每个申报人员的材料单独装袋,注明“2010—2011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育教学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字样,并注明申报人员的姓名、单位、所属省辖市名称。
(四)原省教育厅评选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随本次评选一次性直接申报推荐,上报材料同现申报推荐人员上报材料一致,申报类别为“省教育厅评选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上述申报推荐材料请于2011年 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职称科),邮箱:kfzgb1@126.com,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焦汝生
联系电话:0378—3666***5
***: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实施意见的通知
2、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审批表
3、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4、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
5、论文、论著证书复印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