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仲裁庭审案服务劳动者不打折扣
近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了一起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案件,在进入庭审程序时,因劳动者患病无法到庭参加仲裁活动,对此仲裁院启动“流动仲裁庭”办案模式,将仲裁庭设在劳动者家中现场庭审。在首席仲裁员的主持下,在当事人、律师等多方配合下,仲裁庭按照仲裁程序顺利完成了案件的审理,在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处理的同时彰显人文关怀,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惠民。针对劳动者及家属的疑问,仲裁员还主动为其普及讲解法律知识,使此次庭审取得了普法宣传与息诉解纷多重效果。 “流动仲裁庭”是仲裁院打造的惠民工程品牌,让仲裁庭“流动”起来,开进社区、开进企业、开到当事人方便的地方,畅通了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流动仲裁庭”突破传统庭审模式,程序便捷化特点突出,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更加人性化,自启动以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日趋成熟,已成为人社部门便民惠民服务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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