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人社局三举措提升医保惠民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为了全面完善医保统资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保障能力,根据市人社、财政文件精神,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再提高30元,人均达到450元。区人社局此次提标医保财政补助将惠及全区近20万城乡参保居民。同时,2017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不在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执行统一的城乡参保缴费标准,按每人每年180元征缴。 二是调整全区医疗待遇水平。根据市人社、财政文件精神,及时对全区医疗待遇水平进行调整。扩大城镇职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个人账户可以支付在两定机构发生的药费、治疗费、检查费、诊查费、医事服务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义齿费等医疗费用。同时将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8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我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二级乙等医院由85%提高至90%,县级二级甲等医院由75%提高至80%,市二级甲等医院由70%提高至75%。 三是城区将启动城镇职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为了方便参保患者到异地就医结算,城区于2017年7月1日启动城镇职工全国异地直接结算试验工作,在全国各大城市现已开始试点。从7月份开始,参保患者到全国大城市看病,可以直接结算,大大减轻了参保患者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