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合格名单及办证通知
关于转发2009年度河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及驻汴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河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业已公布,现将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予以转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证书办理程序及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考试合格人员办证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A4规范打印,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以上所需材料原件,由办证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到市职改办审核并领取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项目的填写及办理时间 “授予时间” 填写为“2009年5月”,“管理号”填写为“豫人社【2009】510号”,“证件号”填写为本人身份证号码,“考试档案号”和“证书编号” 按《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开封)》中相关内容填写,其他各项按报考时所填内容填写。 各县区、各部门请抓紧时间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于2010年3月31日之前到市职改办集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转下一年度办理。 ***:1、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开封) 开封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