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社局四坚持促调解仲裁案件高效办结
为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法律的公平正义,阳城县人社局在调处劳资纠纷案件中,突出“四坚持”工作法,全面提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积极换位思考,热情服务,高效办结,受到群众好评。 一是坚持调处立案机制。明确指定立案初审人,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简单案件谁接待谁解答,复杂案件由立案初审人登记调查研究后限时答复,确保案件接访的一致性和连续性。立案初审工作中以缓和当事人情绪,化解矛盾入手,积极分析案件成因,找准案件节点,制定案件解决方案,有效化解案件纠纷,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支出,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今年以来,经调处立案机制解决劳动争议案件42起,涉及金额126.1万元。 二是坚持疑难案件研讨。坚持每月开展疑难案件研讨活动,充分调动仲裁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工作中出现的疑难案件展开研究、分析、讨论,在思维的碰撞中不断增强疑难案件处理能力,提升办案水平。研讨中随机挑选仲裁员讲解学习某一项重要法律条文,从而促进仲裁员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理解和运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三是坚持流动仲裁庭办案。扎实推进流动仲裁庭制度,外地来阳务工人员、卧病在床行动不便劳动者、居住偏远山区的劳动者,以正当理由申请流动仲裁后,仲裁员将迅速深入厂矿企业,家里坑头、医院床头办理案件,及时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快速调解、解决案件。当前,通过流动仲裁办结案3起,涉及金额18.66万元,取得了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树立了劳动仲裁的良好形象。 四是坚持调解结案优先。今年以来,面对我县经济下行所导致的企业裁员增多、劳动争议案件快速上升、劳动者维权诉求多样化的调解仲裁工作新情况,调解仲裁工作中,我们始终站在劳动争议双方的角度换位思考,带着建设“满意人社”的激情去开展工作,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力争案件双方都满意,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截至目前,共受理并办结案件116起,涉及金额369.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