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温暖劳动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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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近日,沁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停工留薪期工资争议案件。劳动者宋某在某单位工作时眼部受伤,被上级人社部门鉴定为工伤,由于宋某没有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导致工伤赔偿无法进行。宋某多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找各种理由不予支付。宋某生活严重困难,如不及时处理该案将影响宋某生活。鉴于此,我委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调解,制定了调解方案。在我委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的说服下,用人单位终于同意支付宋某停工留薪期工资18500元,解决了宋某的生活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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