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才中心完成人事代理人员档案工资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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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根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精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代理、人事档案管理及档案工资调整等服务性业务自2015年1月起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文件规定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为了避免档案工资出现断档,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存放的近20000份人事代理档案工资进行了调整,目前已全部调至2014年12月底,今后将按照文件规定不再进行工资调整,并积极耐心做好对代理人员的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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