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将实行两年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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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沁水县医保所将从今年开始对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年审时间作出调整,将以前的一年一审制改为两年一审制,即慢性病患者从发证之日起,可在满两年后再进行复审,期间不再年审。其中,恶性***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门诊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红斑狼疮、白血病、精神分裂症等七种慢性病一经确定,以后将不再进行复审。此举大大简化了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年审的程序,方便了办事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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