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社局三不一查妥善化解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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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阳城县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采取“三不一查”工作制,灵活运用调解和仲裁手段,妥善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一是稳定事态不能乱,对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群体性案件,不推诿扯皮,给当事人讲清申请程序和条件,按时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将劳动纠纷引导到依法办案程序上来。二是着重调解不勉强,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平台的作用,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主动做好当事双方的协调沟通,正确引导双方理性解决问题。比如拖欠劳动报酬方面的争议问题,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标准及时将工资发放到位;对于经济赔偿方面的争议问题,通过双方的适当让步,使问题通过调解得以解决。三是依法裁决不偏向,对当事双方分歧比较大,仲裁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裁决,将双方引上法律诉讼程序。四是查找症结堵漏洞,及时帮助用人单位查找引发劳动纠纷的根源,完善单位内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按月发放工资制度、严格岗前管理制度培训、严格依照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等。 截至目前,共受理结案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3人以上)17起,涉及金额1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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