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开封市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高中级职称评定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08年度开封市农民技术
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高、中级职称评定
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汴职改办〔2008〕13号
各县(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办法》精神,现将2008年度我市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高、中级职称评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以县(区)人事(职改)部门为呈报单位,分专业报送《河南省 年度 级农民技术职称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和《河南省 年度 级民间艺术人才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2、《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和《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一式三份。《评定表》第1页“照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联系电话”栏内填写个人联系电话。
3、经所在地核实、规范填写或打印的《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情况简表》和《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情况简表》一式20份。申报农民技术人员的在《简表》中“个人联系方式”栏内填写个人联系电话。
4、申报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评定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民间艺术人才要求报送原件和1份复印件)。
5、对初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地县(区)人事(职称)部门按照《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办法》中的评审条件,实行直接认定,并将认定结果报市职改办备案。
二、报送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1、报送时间:农民技术人员:2008年10月8日至13日
民间艺术人才:2008年11月18日至24日
2、报送地点:市人事局职称科(106房间)
3、联系电话:0378-3666***6
三、有关要求
1、评审材料以县(区)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评审材料一次性验收完毕后,不再更换或补充申报材料。
2、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3、有关表格可从“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或河南农业信息网(www.haagri.gov.cn)。
4、取得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水平和能力,资格在我省相应范围内有效,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不能转评农业、艺术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1、《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
2、《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
3、《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情况简表》
4、《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情况简表》
5、《河南省 年度 级农民技术职称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
6、《河南省 年度 级民间艺术人才参评人员资 格审查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