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汴人[2008]59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局委及驻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考[2008]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科目及考点设置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2:00—5: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2科)考试条件:
1、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进行报名。
(2)在,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职务、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在,受聘担任非出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1科)考试条件:
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
三、取得职业资格的条件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合格方可取得职业资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所考科目合格即可获得职业资格。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个人打印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手工录入、计算机管理的办法。手工填写的报名表,一律不予受理。
各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1)一式三份,所在主管单位同意并打印填写《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见***2)一式两份,经市人事局职称科资格审查合格后,带已审批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试科办理报名手续。
中央及省驻汴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报考人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分别用于贴报名表、准考证,用于贴准考证的照片贴在上交的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按照省财政厅、省计委《关于出版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批复》(豫计收费[2002]845号)的规定,每人收报名费10元;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45元。
五、报名日程安排
至全省统一报名。
10月上旬开始核发准考证。
六、考试教材及培训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以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人事处负责。联系电话:0371--63587922 。
七、注意事项
(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二)打印填写报名表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
(三)报名汇总时,将初级、中级以及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各科目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今年改为网络阅卷,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草稿纸另发,考后收回。
(六)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七)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
开封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