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人社部门为伤残职工追回了被截留5年多的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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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2005年7月,焦建兵在泽州县川底乡某煤矿打工时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右腿高位截肢。2006年7月,双方就工伤赔偿达成一次性处理协议,由煤矿一次性赔偿郭建兵105000元。此后数年,应由焦建兵领取的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一直被煤矿予以“截留”,焦建兵发现其工伤津贴被煤矿“截留”后,多次向煤矿讨要无果,双方就伤残津贴发生争议。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访调研中,泽州县人社局牛玉万局长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责成泽州县劳动仲裁委进行处理,6月6日,在劳动仲裁委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有效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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