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展企业职工增收措施专项检查行动
为确保《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若干措施》(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落实到位,根据市政府、市人社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具体工作安排部署,晋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自2013年9月16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在市直范围内开展企业职工增收措施专项检查行动。自开展专项检查以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检查用人单位56户,涉及劳动者人数14578人,签订合同人数13213人,合同签订率90.***%;落实高温补贴企业户数49户,责令补发高温补贴企业户数7户,涉及人数252人,金额18.15万元;落实岗位津贴企业户数43户,责令补发岗位补贴企业户数13户,涉及人数1070人,金额5.54万元;责令支付不达最低工资标准8户,涉及人数289人,支付工资额8.13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行动重点从以下5各方面对各企业职工增收措施进行检查:1、劳动合同签订、落实劳务派遣同工同酬规定;2、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3、工资指导线落实情况;4、各项津贴、补贴发放情况;5、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 通过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让企业高度重视促进职工增收的意义,摸清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监督用人单位依法落实省政府各项促进职工增收措施。同时,依托我市建立的“两网化”劳动监察管理体系,落实促进增收的监控和监管责任,做好劳动监察工资支付预警检测分析,全面建立对企业落实增收工作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本次检查依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宣传与检查相结合”、“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增收措施,在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做好最低工资保证情况、各项津补贴发放情况、及职工休息休假情况等各项工作,确保职工增收措施真真正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