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中村劳动保障所为四川受灾群众讨薪
2013年4月23日,4位农民工来到沁水县中村镇劳动保障所投诉,称其工地负责人拒绝支付他们的工资。接到投诉后,该所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经过详细询问得知,4位农民工均为四川籍彝族群众,是内蒙古送变电有限公司转四川项目部下属工人,今年随包工头刘某来沁水做立塔工,因家乡发生地震急需结算工资回家,但工地负责人以他们中途离开会延误工程为由拒绝支付。 因为事涉少数民族与灾区群众,案件的处理必须做到小心得当,切实保证农民工利益。中村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工地负责人,几经波折找到立塔工地,经过耐心协商,最终达成处理意见:四名工人先行返回四川,待财务人员结算工资后,由工地负责人在5月15日前将12878元的工资足额打入这四名农民工的***中。 本以为此事已经圆满解决,施工方在最终期限过后却迟迟不兑现承诺,甚至拒绝接听电话。为了不辜负灾区人民的殷切期盼,在多次协调无果后,中村所协同沁水县劳动监察大队、沁水县土沃乡人民政府人员来到工地,命令其负责人在支付所拖欠工资前不得继续施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施工方终于在次日中午将工资打入了四位农民工的***中。 近日,中村所还为在中村镇修建移民楼的数十名河南籍农民工讨要回了30余万元工资,让他们在农忙时间能够及时赶回家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