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荣获2011年度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目标责任完成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在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会上,晋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被省中心授予“2011年度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目标责任完成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过去的一年,晋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在省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在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这条主线,充分把握《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的有利契机,围绕企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勇于奉献,全面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一是非公经济单位参保扩面成绩显著。全市新增非公有制参保企业233户,新增非公有制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23067人,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81961人,完成省下达目标61400人的133.5%。二是依据《社会保险法》,规范缴费行为。通过下发文件和召开专题会议,让企业充分认识到了按时足额缴费的重要性和拖欠缴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的缴费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本级历年欠费基本清完。三是始终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年来共为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41033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2277万元,发放率为100%,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不漏一人,不欠一分,不迟一天。四是积极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作为全省首家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单位”,我们始终重视优质服务窗口建设。依照《社会保险法》,我们重新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和经办流程,做到依法经办,依法管理。同时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努力争创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活动开展以来,全体干部职工立足本职,严格标准,力求做到规范服务、公正服务、高效服务、文明服务、廉洁服务,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发生群众投诉举报问题。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新的一年,中心全体职工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爱岗敬业、高效廉洁、优质服务”的工作宗旨,继续以贯彻《社会保险法》和落实“十二五”规划为主线,紧紧围绕我市转型跨越发展为主题,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总体目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