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情况实行月报表和月通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劳动保障体系,实现应参保尽保,晋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今年继续将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为了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决定对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情况实行月报表和月通报制度。 要求各县(市、区)社保所:一要对非公经济单位摸底扩面的责任范围按晋市企养字[2010]12号文第二条要求落实。市经济开发区范围的,由市中心负责。各县(市、区)社保所要各司其职,认真做好本区域范围内摸底扩面工作。二要于2012年3月20日前报送非公经济单位参保扩面工作方案和摸底报表。方案主要包括本地非公经济单位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全年扩面计划总人数、具体单位、职工人数和拟采取的措施办法等。三要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月底前将反映当月扩面情况的报表报送市中心。市中心就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