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人社局对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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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为有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城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要求,城区人社局决定在全区以区、街道(镇)、社区(村)为基础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 对全区各类用工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区人社局委托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分管劳动保障监察的副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把全区用工单位划分为3个大的网格,网格内用工单位的监管由就业管理中心3 个中心所所长负责。他们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各类用工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工登记备案、劳动用工检查及排查工作,履行劳动保障监察兼职监察员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后能当场纠正的,应当场纠正。如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登记、上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并配合处理。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应对本社区内的各用工单位,做到底清、数明,要经常性的深入各用工单位开展就业准入登记,职业介绍,用工情况排查等工作,履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职责。发现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需及时向所属中心管理所及主管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各农村劳动保障监察联络员,要对本村范围内所辖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建立台帐,经常性的会同本村领导深入企业了解相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所属中心管理所,并配合处理。对劳动保障监察实施“网格化”管理,将有效杜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现象,对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更好地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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