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各乡镇劳动保障所管理
近日,沁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沁水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拓展管理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下发了《沁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关于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纳入各乡镇劳动保障所管理的通知》。 从2011年5月份起沁水县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已成立的6个乡(镇)劳动保障所服务管理,通知对具体的辖区范围进行了明确划分,并详细规定了各乡(镇)劳动保障所的主要职责,要求全县6个乡(镇)劳动保障所要为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做好五项服务:一是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二是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和服务,三是人性化的做好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四是认真核实退休人员死亡时间,为其出具办理丧葬费和遗属补助等有关手续,五是积极征求新增退休人员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沁水县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各乡镇劳动保障所管理是沁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此举切实保障了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幸福和安定,得到了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广泛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