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农村困难群体参加新农保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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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为了让全县所有农村困难群体都能够参加新农保,享受到新农保的阳光。近日,泽州县出台了《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为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事宜的通知》,由政府帮助困难群众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由县政府为全县农村户口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重度残疾人(1―2级)、低保户及五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泽州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修订)》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代缴新农保费用,确保每一名困难群体都能享受到新农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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