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社保有规章下岗人员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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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2010年是沁水县下岗人员根据《沁水县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最后一年。从今年9月份全面启动这项工作以来,沁水县社保所严格以各项规章制度为基础,精办业务,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以经办程序为关键,做到了人员专业化、办公阳光化、办事程序化、办事公开化。保证了下岗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到目前为止,共有31人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累计申报补贴金额109万元,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全部发放到位,届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再就业优惠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服务大厅领取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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