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转2017年度全市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晋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制定的《2017年度全市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市2017年度工艺美术系列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0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876号),以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市人社函〔2017〕113号)精神,现就2017年度我市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17年度全市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晋城市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市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民间艺人中,从事工艺美术(含传统手工艺、装潢、造型、服装、家具、玩具、珠宝首饰、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商标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电脑美术设计、商品包装等)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专业技术工作,包括办理了离退休手续,仍受聘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条件 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对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资历条件 1.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已取得本科学历的,要求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1年;已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要求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3年;已取得中专学历的,要求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5年或任工艺美术员满2年、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3年。 2.申报工艺美术员:具备中专学历的,要求见习期满,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1年。 (四)专业理论知识条件 具备一定的工艺美术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向;有一定的专业修养,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完成一般性工艺美术工作。 (五)考核条件 申报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五年的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以上等次。 (六)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任现职期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逐步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2017年开始,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参加晋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网络学习,且考试合格。 (七)特殊人员申报条件 1.民间艺人可适当放宽条件,专业工龄满3年,可申报工艺美术员;专业工龄满7年,可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 2.获得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等专业技术荣誉或设计作品在省级以上比赛、参展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申报资格审核。经各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由专人把相关材料报送初级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报送初级评委会。民间艺人经所在村委(社区)、县(市、区)城联社和县(市、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报送初级评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预约收审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报送。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 收审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12月15日 报送地址:晋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人事教育科(前进路新市西街青龙巷39号) 联系人:王倩楠 联系电话:0356-3032402或2034358转83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装订等,请登陆晋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官网和查询。
***: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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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 2.任职期内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 3.2017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纸质版、电子版); 4.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三公示”的证明材料1份; 5.专业技术报告(一式3份,不少于1000字); 6.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岗位和工龄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反映本人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水平的代表作品(原作、彩色照片); 9.获奖证书和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0.其他相关材料。 注:所列打印或复印材料统一为A4纸,左侧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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