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18号),经用人单位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招收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一、招聘原则 晋城市委政法委员会:2名,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律、法学、新闻专业。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资料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11月14日 地 点:晋城市人才市场(文昌西街1388号) 大学生报名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一寸近期彩照2张,到市人才市场报名。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社[2011]188号)规定执行。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