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转《晋城市2012年度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审核,同意《晋城市2012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2012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一、评审范围 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组织中,在工程技术岗位任职并符合评审条件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②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③非公组织中未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有效聘用合同人员;④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正式在编(岗)人员;⑤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各单位推荐的申报工程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技术骨干,并在本单位或本岗位作出了重要贡献的人员。 (二)学术水平与技术业务能力要求 1、工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国内现状和现代化技术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有较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具备指导同行业(专业)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2、助理工程师:具有较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熟练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3、技术员:基本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熟练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学历要求 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申报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关于学历的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并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经过学历清查证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若为相近专业,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若专业不相近,不能作为参评相应任职资格的有效学历。 (四)任现职年限要求 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之时算起,实算至当年年底。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任现职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满4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至今不满4年的,要求任现职年限满6年。任现职前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至今不满5年的,要求任现职年限满7年。 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要求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取得中专学历后,担任技术员工作满4年。 申报技术员任职资格评审人员,要求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搞破格评审。 (五)外语要求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具有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或省级补考(有效期2年)取得的相应合格证书,市属单位为B级,县属单位为C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职称外语可免试。 1、工作期间参加WSK、WHO、托福(含相当)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考试合格的; 2、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4、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5、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6、年龄在50岁以上的; 7、参加过BFT(I)级考试或国家六级以上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 (六)计算机能力要求 申报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根据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规定,除50岁以上人员外,都要提供相应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三个模快)合格证书。 (七)业绩与成果要求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论文及著作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一篇任现职期间独立或以排名第一的资格合作完成,发表在正规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技术期刊上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论文(2000字以上),并提交在互联网的验证检索网页(未附验证检索网页的论文,仅作为参考条件); (2)独立撰写过两篇以上本人直接参与的市、县级以上重要工程项目的技术报告; (3)作为主要作者出版过适用于工程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技术专著或培训教材; (4)独立撰写过至少两篇以上在本系统内部专业技术刊物上发表的有价值的本专业技术论文(评审当年刊发的只算一篇)。 2、成果与获奖方面,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一项以上市、县级以上重点基建、技改、新产品开发工程建设项目,经同行专家鉴定,有较大的经济效益; (2)完成多项技术项目工作,有一项获得市、县级以上科技成果、新产品等奖励;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践经验,在环境艰苦的生产现场,从事某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公认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了突出贡献。 对于在上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予参评或参评未通过者,下年度若仍无较为突出、明显的专业工作业绩和成果,一般不予再次申报。 (八)考核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山西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晋人职通字〔1999〕57号)、《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晋人职通字〔1999〕58号)和《关于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册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市人字〔2002〕90号)要求,切实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建立和完善聘任、考核制度。申报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都要在称职以上。对没有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单位或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九)继续教育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完成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共科目培训和本行业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对未按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单位或未接受继续教育的人员,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三、申报推荐程序 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程序如下:由所在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空缺限额内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评人选,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高级资格的申报,按当年度评审意见规定,经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向省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推荐。中、初级资格的申报,经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向本市、县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推荐。 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程序如下:本人如实填写《任职资格评审表》、整理有关材料,经工作(聘用)单位审查并在评审表“工作(聘用)单位意见”栏内填注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连同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一起,送本人人事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核。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评审表的“工作(聘用)单位意见”栏内填注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县、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同意,并在评审表的“推荐部门意见”栏内填注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相应职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人要充分准备、规范填写评审材料,如实提供学历、工作经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学术技术论文、工作业绩成果、奖励和处分等详细情况,保证材料真实可靠,杜绝虚假现象。 2、工作(聘用)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面向单位职工做到三公示: (1)公示个人申请、单位考评、推荐等各项工作程序,申报评审的具体条件,单位各系列、各专业的设岗及岗位空缺情况、单位量化评议的办法及当年的评审推荐数等,公示三天以上; (2)公示拟晋升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计划生育情况、任现职期间的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任职期满考核情况、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情况、任现职期内完成的项目、获得的成果、发表的论文、奖励和处分等有关情况,公示五天以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计生委晋市组通字〔2010〕23号文件规定,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请各单位认真审查,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如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推荐上报的,由单位负责,并取消其推荐资格。 (3)公示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单位评议组(同行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对拟晋升人员量化考核评议结果和排名情况,公示三天以上。 对三次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在相应岗位空缺职数限额内,根据排定的名次择优确定单位推荐人选。 3、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单位是否属职称评审范围、推荐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做到三公示、推荐人数是否在允许评审相应任职资格控制数内、本人是否岗职相符、是否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填写是否齐全规范,表格所填内容是否真实可靠,与必须报附的单位材料是否一致等。 对不符合推荐程序和公开程度不够、申报条件不实不足的单位和个人的材料,主管部门不得予以推荐。 4、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在规定申报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材料不齐全或不完全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有反应或有作弊嫌疑未经查清者一律拒绝受理。 5、职称管理部门对评委会办事机构整理、汇总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核后,报上级职称管理部门复核备案,确定拟参加评审人数和人员名单。 6、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继续实行答辩成绩与业绩考核淘汰制,淘汰比例不低于10%。 7、市中评委、各县(市、区)初评委办事机构须推广使用《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系统》。评审前上报《山西省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评审后上报《任职资格备案表》和《资格名单》,连同导出数据电子信息一并报省、市、县职称管理部门备案审批,收到邮件后一周内予以答复,在得到同意答复后方可正式下达任职资格批准文件。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箱:jcsrsj@yahoo.com.cn 8、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取消其评审资格,通报批评,推迟三年申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申报时限截止 评审工作要在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转下一年度评审。 附: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要求 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材料要求 1、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 2、相应级别外语合格证书; 3、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5、业务工作获奖证书; 6、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7、发表论文及业绩成果材料; 8、非公组织人员聘用协议书; (以上均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业务工作总结15份(单位审查盖章); 10、答辩论文15份;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4份、初级3份); 1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或聘任管理册; 1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况表(中级15份);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册; 15、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出具的评审推荐函; 16、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