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各县(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的通报晋市劳社保字〔2009〕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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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以来,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展这项工作,截止十月三十一日,全市参保人数144026人,占年任务150000人的96%。其中:县(市、区)参保115447人,市直学校参保28579人。现将各县(市、区)参保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区参保62800人,占年任务的55000人的114%;陵川县参保7130人,占年任务7000人的102%; 泽州县参保5835人,占年任务7000人的83.4%; 阳城县参保15829人,占年任务19000人的83.3%; 高平市参保15755人,占年任务20000人的79%; 沁水县参保8080人,占年任务12000人的67.3%。 二、未完成任务的泽州县、阳城县、高平市、沁水县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参保任务,同时要在1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应参保居民人数80%的目标。 三、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宣传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对居民医保政策进行宣传,要开展“讲政策内容、讲参保好处、讲政府补贴、讲资金管理、讲报销办法”的“五讲”宣传活动,让居民进一步了解如何参保、如何缴费、缴多少以及如何享受待遇等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 四、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对已参保缴费的居民尽快进行微机录入和发放居民医疗保险证,以方便居民就医。 五、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对所辖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居民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时进行结算。 附:各县(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表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 情况 通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政府办公厅,赵学梅副市长。 晋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9日印发
各县(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表
截止时间:2009年10月31日
县(市、区)年任务数已参保人 数微机录入人数发证人数完成年任务的百分比排名城区5500***********18091114%1陵川7000***********3102%2泽州7000***********483.4%3阳城1900***********85083.3%4高平2000***********398779%5沁水1200***********176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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