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委托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市直困难企业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津补贴的通知(晋市劳社资字〔2008〕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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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晋市组通字〔1997〕3号文和2007年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直困难企业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的津补贴由财政支付,请你们及时到财政划拨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委托 发放 津补贴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赵学梅副市长。 晋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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