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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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近日,泽州县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全面启动。从9月1日至今年底,泽州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进入新一年度参保缴费期,学生、儿童可以在学校、幼儿园统一参保缴费,其他城镇居民在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就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从2011年起,泽州县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费用筹资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80元,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0元。门诊费用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列支,单独列账管理,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同时,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主要担负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的赔付。大额医疗保险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7万元。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保(5万元)和大额医保(7万元)累计最高可以报销12万元。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费分为两个层次,成年人每人每年60元,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0元。大额医疗保费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征收,以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为原则,由乡镇、社区和学校负责统一征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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