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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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为认真落实***、省、市医改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近日,晋城市政府出台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城镇居民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费成年人每人每年60元;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0元。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同时征缴。大额医疗保险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报销7万元。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保和大额医保累计最高可以报销12万元,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倍。 随着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制度的启动实施,我市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大额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了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有效解决了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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