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前完成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09年为企业退休人员高调的基本养老金必须在春节前发放到每个退休职工手中。为把党和政府为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办的好事办好,晋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群策群力、加班加点,从1月6日到12日,用7天时间,对市本级13884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并已随同1月份的养老金全部拨付到退休人员的银行领取卡中。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月增资额1611932.5元,月人均增资116.1元。 这次调整的范围是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本次调整的标准是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 另外,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老工人不在范围之内)、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号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退休前按规定获得高级职称资格并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原工商业者,在上述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对一类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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