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第八批南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洪人社发〔2019〕96号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第八批南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洪城工匠,助推南昌制造,根据南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天下英雄城 聚天下英才”行动计划的意见》(洪发〔2018〕8号)和《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洪人社发〔2018〕1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9年在全市建设5家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培训、研修、交流、攻关等活动,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和推广机制、技术技能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二、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带头人,依托所在行业、企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载体申请领办或创办。重点面向我市四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四大特色优势传统产业和若干生产性服务业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从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市直主管部门、市级行业协会等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择。
三、申报条件
(一)个人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积极开展工作室活动,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领办人在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业和院校生产服务一线,做出较大贡献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内需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在传统产业行业中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且具有较高知名度、产品得到社会公认的技艺人才和工艺美术人才(原则上应取得技师资格);
(二)单位条件
工作室依托建立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有现实需要和强烈愿望;
2.能为工作室提供场地、人员、设备、经费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3.能够支持工作室开展项目建设和成果产出。
四、推荐名额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市直主管部门、市级行业协会可分别推荐3个候选对象,中央驻昌有关单位、市属院校可分别推荐2个候选对象,原则上不能超额推荐。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工作室以依托建立的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应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
1.工作室申报表(1份,含电子稿)。
2.申办报告(1份)。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室名称、主攻方向、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所在单位简介、领办人简介、所在单位拟提供的有关设施及政策等。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称的格式统一为“南昌市+领办人名字+职业/行业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
3.所在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各1份)。
4.领办人的身份证、各种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出版物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
(二)初审推荐
申报对象按照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等初审、推荐;中央驻昌有关单位、市属院校等其他单位组织申报的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昌市政府北七楼7052室)。各单位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申报,出具单位推荐函(1份,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QQ或电子邮箱),并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经审验,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公章,以示确认负责。推荐多个工作室的,应在推荐函中确定推荐顺序。
六、评审流程
项目评审工作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包括现场陈述、专家评议、组织考察、公示等流程,具体如下:
(一)竞争性现场陈述
1.申报单位竞争性陈述;
2.专家分组后交叉审阅申报材料;
3.专家集中评议并独立评分;
4.计分并排序;
5.根据推荐遴选名额评选出拟推荐实地考察单位。
(二)实地考察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实地考察名单,考察重点为:
1.领办人情况及工作室成员技术水平情况;
2.场地设备情况、单位重视支持情况、经费保障情况;
3.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艺传承情况等。
(三)集中评议
在考察基础上,评审专家对考察对象进行集中评议,提出初步入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
初步入选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作进一步核实,如属实则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公布结果
社会公示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建立,并颁发工作室铭牌。
七、经费保障
对批准建立的工作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给予一次性建设资助经费10万元。所在单位应根据工作室建设情况提供一定的配套资金。政府建设补助经费和所在单位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艺传承培训等费用。工作室举办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定期对工作室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八、考核评估
对批准设立的工作室,市人社局将开展动态监管,重点从工作室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经费管理、成果产出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于动态监管未达到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消荣誉称号,收回铭牌,追回政府补贴资金,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九、有关要求
(一)已转至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为主的技能人才,以及教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不在此申报范围内。
(二)分级负责,各司其职。按照“谁推荐、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荐单位即为该工作室的主管单位,负责对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室所在单位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及财务管理;领办人负责工作室的具体运作和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工作室运行情况的督查和考核评估。
(三)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工作室,先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工作室称号。对发现有挪用、侵占、私分建设资助经费的,或有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经查属实的,将追回所有补助经费;无法追回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联 系 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珑、李晴雯
联系电话:0791—83989745
联系邮箱:ncrszjc@163.com
***: 南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