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关于开展就业技能(创业)培训计划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
其中:就业技能培训参训对象为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创业培训参训对象为五类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下同)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其中,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特此公告。
***:南昌市本级就业技能(创业)培训计划表(2019年第二季度)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