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本级关于开展就业技能(创业)培训计划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19〕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促进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训,现将南昌市本级2019年3月份就业技能(创业)培训计划予以公告(具体见附表)。
就业技能培训参训对象为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经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
特此公告。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2019年3月1日***1:就业技能(创业)培训计划表(2019年3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