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披露
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江西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办法》(赣人社发〔2015〕30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情况
截止2017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0.66万人,较上年底增加5.62万人,增长3%。其中:参保职工人数134.22万人,较上年底增加3.06万人,增长2.3%;离退休人员53.88万人,较上年底增加2.56万人,增长4.76%。
二、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一)缴费人数情况。截止2017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120.68万人,较上年底增加2.74万人,增长2.3%,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人数的比例为89.9%。
(二)缴费基数情况。2017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月缴费基数为3698元。
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一)待遇水平。2017年,按照***统一部署,我市连续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并首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人均月养老金达2425元/人(含执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人员及农垦企业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月养老金2278元/人。
(二)其他方面。2017年,由人社部确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7.12%;全市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寄送(含短信告知及面送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约9万份。
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情况
(一)基金收支情况。2017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357173万元,利息收入2869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56815万元,转移收入24625万元,其他收入1950万元,调剂金收入51431万元;全年基本养老金支出1366237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23336万元,转移支出16331万元,调剂金支出73983万元。
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91098万元,利息收入67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1192万元;全年基本养老金支出22598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支出0万元。
(二)存款情况。2017年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存款总额1517333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存款总额73356万元。
(三)基金收益率情况。2017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2.06%;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1.14%。
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情况
2017年共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21133人次,其中养老保险关系转入83***人次,养老保险关系转出7997人次,医疗保险关系转入4772人次。
六、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情况
(一)养老金发放服务情况。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数为50.04万人,全市基本养老金100%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截止2017年底,市本级和南昌县、进贤县、青云谱区、湾里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实现四险统征,因医疗保险在市本级经办)完成多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同人同城同库统一管理、统一征缴。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6号),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低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0.5%,个人费率为0.5%。降低上述两项保险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二)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全省使用的平均工资为4678元。
(三)助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市政府出台《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困难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5〕131号)以来,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有市本级和七个县(区)出台实施办法,累计办理助保贷款215人次,发放贷款916.9万元,累计贴息20.76万元,为89名困难助保对象办理了领取养老金手续。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