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洪城技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洪城技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高效人才政策的精神,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为洪城工匠选培储备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天下英雄城 聚天下英才行动计划的要求,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洪城技师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洪人社发〔2018〕21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洪城技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充分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能动性和创造力,每两年为一届,每届重点从南昌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中选拔产生50名左右的洪城技师,以带动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为南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申报范围
洪城技师评选范围为本市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传统绝技绝活,在一线岗位上从事技能操作和服务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评选。已被评为洪城工匠的人员不再参评洪城技师。
三、申报条件
洪城技师人选应当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比较突出,在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个人职业技能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
(二)近3年内享受***、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人才;
(三)近3年内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市技术能手、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称号;
(四)近3年内曾获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全国二类和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省级二类和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
(五)具有本职业领域绝招绝技和突出的技术特长,近3年内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工作法或者创造性地解决了本行业的生产难题,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较高生产、销售记录;
(六)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中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省(部)和市级荣誉。
四、申报程序
洪城技师评选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推荐申报
采取县区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县区按推荐名额(附后)于11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职建处(地址:南昌市政府北七楼7052室):
1.县区推荐函(纸质版1份);
2.《洪城技师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3.主要业绩材料(1000字左右,主要撰写从事专业领域、取得的技能荣誉、突出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4.申报人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
(二)初审。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学历、学位、主要业绩、成果、贡献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三)评选。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评选采取量化打分、专家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四)考察。对经专家评选出的推荐人选,由市人社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候选人技能业绩、技能成果运用性、技能推广情况以及候选人的社会评价、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市人社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六)批准确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人社局研究确定并发文批准。
五、相关待遇
洪城技师评选活动所涉资金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据实核拨。对洪城技师获得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洪城技师名单纳入市高技能人才库,优先安排参加相关培训进修、身体检查、考察调研等,优先推荐参评洪城工匠、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荣誉。
洪城技师所在单位对洪城技师可以参照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洪城技师的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洪城技师。对已自行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对洪城技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六、管理办法
洪城技师由市人社局综合管理,各县区人社局、各相关部门协助管理,洪城技师岗位变动或发生重大变故的,各县区人社局、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应当及时报市人社局备案。
洪城技师获得者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钻研技术,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水平;
2.发挥带头人作用,参与企业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创造新的业绩;
3.带徒传艺,培养技术技能后备人才;
4.开展技术交流、技能演示,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
洪城技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称号,并停止相应待遇:
1.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相关义务的;
3.采取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洪城技师称号的;
4.其他应当取消洪城技师称号的行为。
七、有关要求
(一)已转至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为主的技能人才,以及教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不在此申报范围内;
(二)请各县区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推荐上报技能强、专业精的高技能人才;按照谁推荐、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荐县区即为洪城技师的主管单位,负责对洪城技师的监督管理;
(三)实行动态管理。市人社局负责对洪城技师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不再从事原技能、技术岗位工作,或调往市外的,停止其享受相关待遇。
联 系 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李晴雯
联系电话:079****89745
联系邮箱:ncrszjc@163.com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9日
***1:“洪城技师”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