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打印服务有关事项告知
为进一步提高社保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从即日起,我中心各经办窗口不再受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打印和网上打印证明加盖公章等相关业务。需开具证明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大厅自助打印。参保人可前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在一楼配备的自助柜员机上自助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二、网上打印。我中心已开通参保单位及个人网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打印功能。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登录单位网上经办报系统进行打印;参保个人登录到南昌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nc.gov.cn,进入网上办事栏目中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子栏进行打印。
使用个人网上大厅时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4.42以上版本)、google chrome浏览器(49.0以上版本),IE浏览器需使用IE10及其以上版本。
网上及自助柜员机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已经套盖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证明专用章,其与原经办窗口出具并加盖证明专用章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数据、格式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为方便《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使用单位鉴别其有效性,每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左上角都有系统随机生成的唯一凭证号,可登录到南昌市人社局官网(网址同上),进入网上办事栏目中社保证明验证子栏,使用唯一凭证号进行验证。
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