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技术工人开发交流服务中心2018年度代理人员申报职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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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18】155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代理人员申报渠道为:民营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负责创建。政策规定:从2018年起,省人社厅不再集中受理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纸质申报材料。我中心不再为代理人员申报职称材料。
特此通知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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