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劳务派遣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公告
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和年检取消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91号),从2018年起,在全省取消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全面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就2017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告公示主体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所有劳务派遣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均应报告公示。
二、报告公示内容
主要内容是劳务派遣单位上一年度的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包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登载信息和其他基本信息、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订立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会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保缴费情况、行政处罚和奖励情况、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公示情况等。
三、报告公示程序
(一)填报提交。各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见***1),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3月31日前将纸质版提交给南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其中纸质版须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统计表(表一)》(见***2);
2、《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统计表(表二)》(见***3);
3、《劳务派遣行政审批情况统计表》(见***4);
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
5、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1份);
6、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
7、《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统计表(表一)》、《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统计表(表二)》、《劳务派遣行政审批情况统计表》需要提交电子版,请于提交纸质版材料前发送至邮箱1809636883@qq.com(电子版本材料名称格式分别为XX单位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XX单位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统计表(表一)、XX单位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统计表(表二)、XX单位劳务派遣行政审批情况统计表;四份材料请打包后上传,打包文档名称为XX单位劳务派遣年度报告公示材料)。
(二)统一公示。5月底前统一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社会公示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报告公示期为1个月。
(三)随机抽查。根据监管需要,按规定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所辖劳务派遣单位总数的20%,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在公示期内,发生投诉举报的,及时核查。
(四)依法处理。对拒不按规定填报《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的,或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存在虚假并经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并联合市劳动监察部门依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抽查、核查和处理结果将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及时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联系电话:0791-83986861
地址: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北三楼3055劳动关系处
市劳务派遣企业QQ群:3***774949
***:1.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
2.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统计表(表一)
3.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统计表(表二)
4.劳务派遣行政审批情况统计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8日
***1:***1.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doc***1:***2.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统计表(表一).xls***1:***3.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统计表(表二).xls***1:***4.劳务派遣行政审批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