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项目单位:
为着力助推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目标的实现,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包括外国专家和留学人才),根据《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62号)的要求,按照统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经过单位申报、县区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共40个(见附表,其中外国专家团队项目10个、个人项目10个,留学人才团队项目10个,个人项目10个)。现就项目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执行时间:2018年1月至11月中旬。
二、项目管理:各项目单位须指定专人为项目专管员,由项目专管员负责项目执行工作并与市人社局保持动态联系。
外国专家团队与个人项目主管:彭名卉 联系电话:136****1357
留学人才团队与个人项目主管:黄嫱 联系电话:138****8761
三、项目核查:各项目引进的海外人才来项目单位后,该项目专管员应及时与市人社局联系,由市人社局项目主管前往项目单位与海外人才见面并核查项目执行情况。
核查内容包括:
(一)核查引进的海外人才身份;
查验外国专家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查验留学人才国外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向引进的海外人才了解项目执行情况;
(三)与引进的海外人才拍摄工作合影;
(四)与项目单位项目专管员一起填好《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核查表》。
四、项目核销:
各项目单位需在2018年11月20日前将以下核销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项目专管员(均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一)《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执行报告书》
(二)《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海外人才引进协议书》
(三)《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核查表》
五、项目经费:
(一)每个已执行到位的团队项目,经专家评议审核合格的,给予每个项目18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每个已执行到位的个人项目,经专家评议审核合格的,给予每个项目6万元的经费资助。
(三)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用人单位所引进的海外人才来昌工作所发生的工作薪酬、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在昌生活费等开支。
***材料可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立项计划表》
2.《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执行报告书》
3.《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海外人才引进协议书》
4.《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核查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