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为助推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目标的实现,大力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包括外国专家和留学人才)来我市创新发展,根据《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62号)的要求,现就2018年洪城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支柱产业、重大工程、重点企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中,2018年1月至12月,有技术与管理项目需要聘请海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项目需聘请的海外人才基本条件是:
1、属于我市支柱产业或社会发展重要领域急需的海外人才或海外人才团队;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
3、具有较好创新业绩或有较大创新潜能,在项目孵化、成果转化、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引进的外国专家条件
1、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引进的留学人才条件
1、依照国家规定公派、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含硕士,下同)学位的留学人员(含已获得居住国久居留权,不含已加入外国国籍者)。
2、在国内已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公派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修连续两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三、项目类别
(一)团队项目
以项目为依托,团队人数在3人及以上(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一年及以上,团队成员在昌工作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二)个人项目
以项目为依托,人才个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一年及以上,人才个人在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四、立项方式
洪城海鸥计划采取统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遴选。每年确定立项的外国专家项目20个(团队项目10个,个人项目10个)和留学人才项目20个(团队项目10个,个人项目10个)。
五、资助标准
(一)团队项目
经立项并执行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则上按每个团队项目不少于18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用人单位所引进的海外人才团队来昌工作所发生的工作薪酬、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在昌生活费等开支。
(二)个人项目
经立项并执行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则上按每个个人项目不少于6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用人单位所引进的海外人才个人来昌工作所发生的工作薪酬、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在昌生活费等开支。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优先推荐优秀项目。
(二)用人单位须填写《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经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社局。
(三)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一并报至市人社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
有关申报表格可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联系人:黄嫱 83884281 邮箱:7307159@qq.com
附:《2018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申报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