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披露
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江西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办法》(赣人社发〔2015〕30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情况
截止2016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5.04万人,较上年底增加21.24万人,增长12.96%。其中:参保职工人数131.16万人,较上年底增加14.93万人,增长12.84%;离退休人员53.88万人,较上年底增加6.3万人,增长13.27%。
二、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一)缴费人数情况。截止2016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117.94万人,较上年底增加11.57万人,增长10.88%,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人数的比例为89.92%。
(二)缴费基数情况。2016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月缴费基数为3316元。
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一)待遇水平。2016年,按照***统一部署,我市连续第12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并首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人均月养老金达2334元/人(含执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人员及农垦企业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月养老金2193元/人。
(二)其他方面。2016年,由人社部、财政部确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8.31%;全市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寄送(含短信告知及面送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约9万份。
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情况
(一)基金收支情况。2016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009787万元,利息收入3156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51853万元,转移收入20536万元,其他收入284万元,调剂金收入32158万元;全年基本养老金支出1259783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22000万元,转移支出14369万元,调剂金支出60680万元。
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48348万元,利息收入28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3785万元;全年基本养老金支出13685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支出0万元。
(二)存款情况。2016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存款总额1281498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存款总额48506万元
(三)基金收益率情况。2016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2.47%;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0.62%。
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情况
2016年共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13748人次,其中养老保险关系转入4397人次,养老保险关系转出5763人次,医疗保险关系转入3588人次。
六、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情况
(一)养老金发放服务情况。全市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数为49.3万人,全市基本养老金100%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市1.19万异地居住人员通过异地协查认证系统做好养老金异地协查网上认证工作,协助认证办复率99.88%。
(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截止2016年底,市本级和南昌县、进贤县、青云谱区、湾里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实现四险统征,因医疗保险在市本级经办)完成多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同人同城同库统一管理、统一征缴。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6号),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低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0.5%,个人费率为0.5%。降低上述两项保险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二)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全省使用的平均工资为4244元。
(三)助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市政府出台《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困难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5〕131号)以来,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有市本级和七个县(区)出台实施办法,累计办理助保贷款86人次,发放贷款358.4万元,累计贴息5.7万元,为28名困难助保对象办理了领取养老金手续。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