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陈擘同志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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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3日发表
洪职改字〔2009〕3号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经审核,同意认定陈擘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起算时间为2009年8月18日。请按照要求做好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南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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